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不锈钢焊管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26-09-11

20269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512/AD30R1号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98日第121号决议,决定维持委员会202129日第12号决议不变,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俄语:Cварные трубы из коррозионностойкойстали)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佛山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 Ltd.)税率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Sumwi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均为17.28%。措施有效期至203197日(含)。涉案产品为管壁厚度0.46毫米,横截面为圆形、方形或矩形的耐腐蚀不锈钢焊管,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6 40 200 97306 40 800 17306 40 800 87306 61 100 9项下的产品。

201912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21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至2026313日。202511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66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不锈钢焊管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upload/iblock/75c/h3m62bw3jc8solzxiw14jc7qhmnycmmy/AD30R1_notice_fin.pdf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下一篇:暂无数据